“浙商大文库”管理规则
发布日期:2012-09-04 0:00:00 | 浏览次数:8658
一、文库对全校师生开放,读者凭本人有效校园卡(借书证)入室登记阅览。
二、读者需查阅本室资料时,请咨询管理员,由管理员提供所需书籍。文库资料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看完后把书籍交还工作人员。读者如需复印,请与管理员联系。线装四库全书仅限于室内查阅,禁止复印。
三、读者应爱护文库的书籍及室内其他设施,切勿涂画、批注、污损、撕剪或擅自将书刊携出室外,违者按《浙江工商大学学生图书借阅管理办法》之“书刊赔偿办法”处理。严禁在桌椅和墙壁上刻划、涂写,不得搬移和损坏室内公物。
四、遵守公共道德和秩序,着装整齐,禁止吵闹、喧哗,保证文库的安全、卫生和安静。
五、禁止在文库内吃东西。请勿在室内吐痰,乱丢纸屑及可能导致图书损坏的行为。
六、对不文明行为,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对造成损失或破坏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态度好坏给予批评教育、赔偿、行政纪律处分。
七、本办法由图书馆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