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图书馆阅览室规则

 


为规范阅览室管理,营造良好学习环境,保障读者权益,依据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开放对象

本阅览室面向全体读者开放。

二、阅览室规范要求

1.阅览室书刊实行开架阅览管理,读者可自行取阅书刊

2.阅毕后,将书刊放回原架位,或放置于就近书车,由工作人员统一整理上架请勿随意摆放书刊免影响其他读者使用。

行为规范要求

1.读者应自觉遵守公共道德与秩序,着装整齐得体,举止文明

2.为保障阅览室安静的学习环境,请勿高声言语、拨打或接听电话(如需使用,须到室外指定区域)

3.禁止携带食品、饮料雨具、易燃易爆物品及违章电器入内确保场所安全与整洁

四、设施与文献保护

1.自觉爱护书刊文献,禁止损毁书刊严禁将未办理借阅手续的书刊带出馆外违反者将依据《浙江工商大学图书借阅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2.自觉维护室内公共卫生,严禁随地吐痰、吸烟乱扔垃圾

3.爱护室内桌椅、书架、插座等公共设施,禁止在阅览桌刻划、涂写、乱接乱拉电线;未经工作人员允许,不得擅自搬移、拆卸各类设施;造成设施损坏的,须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4.禁止擅自张贴分发宣传品;确需张贴分发的,须经图书馆审核同意

五、设备使用规范

1.阅览室内配备的电脑、查询终端等设备,仅限用于书目查询、数据库检索、学习资料查阅等与学习相关的用途,严禁挪作他用。

2.使用设备时,须遵守操作规程,如遇故障,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不得自行拆卸或维修

六、公共资源使用

禁止以任何形式占座,倡导文明、公平使用阅览室公共资源,共同维护良好的使用秩序。

七、违规处理

1.对违反本规则的不文明行为,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和劝导

2.对拒不配合、屡教不改者,或因违规行为造成财物损失、秩序混乱者,将依据学校及图书馆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通报所在院系。

八、咨询与协助

读者在使用阅览室过程中,如有疑问或需要帮助,可向现场工作人员咨询,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协助与服务。

规则解释权

本规则由图书馆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则不一致的,以本规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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