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内个人物品清理的重要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4 13:30:24 | 浏览次数:187
各位读者:
近期钱塘区消防大队对我校进行了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着重指出了图书馆存在个人物品堆积,严重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依据《消防法》第28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规定,要求图书馆限期整改,确保楼道、公共空间通道畅通。
为了维护读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部门的整改意见,图书馆将于2月22日13:30前对图书馆一楼外侧走廊及图书馆一楼报告厅内遗留的个人物品(含各类整理箱、拉杆箱及板凳等)进行集中清理。
因数量较大、空间有限,为避免因清理搬运导致的物品丢失、损坏,请大家务必及时将个人物品取走;无人认领的物品,图书馆将统一暂存至五楼原校史馆,无人领取的非贵重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由图书馆统一处理。
希望各位读者合理安排个人物品在馆内的存放,提高安全意识,共同消除安全隐患。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图书馆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