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馆五楼原校史馆内个人物品清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7 15:53:49 | 浏览次数:125
各位读者:
为了维护读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物品堆积产生的消防隐患,图书馆将对遗留在图书馆五楼原校史馆内的个人物品进行集中清理,为避免物品丢失或损坏,请大家于3月27日-4月7日将遗留在五楼原校史馆内的个人物品取走,届时五楼原校史馆将于工作日工作时间(8:05-11:25;13:10-16:15)开放。逾期无人认领的非贵重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由图书馆统一处理。
另,4月8日起,未按规定摆放的个人物品,清理后将统一放至图书馆一楼服务台,三天内无人认领的非贵重物品,将视为无主物品由图书馆统一处理。
请大家相互转告,积极配合。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图书馆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