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寒假前取走遗留在图书馆内个人物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08 10:54:40   |  浏览次数:12



各位读者:

寒假将至,为保障图书馆馆藏环境整洁有序,同时避免个人物品遗失或损坏,现就取走遗留在图书馆内个人物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物品留存范围

涵盖图书馆各楼层,具体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各楼层存包柜顶部、各楼层开水间、无障碍卫生间等。

二、物品取走时间

请于2026115日(周四)前,到图书馆相关区域取回个人物品。

三、逾期物品处理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馆取走个人滞留物品,请于2026115日(周四)前与图书馆联系(0571-28877605),图书馆将代为保管至2026313日(周五)。超期仍未取走的物品,图书馆不再代为保管,全部视为遗弃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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