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读者:
寒假将至,为保障图书馆馆藏环境整洁有序,同时避免个人物品遗失或损坏,现就取走遗留在图书馆内个人物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物品留存范围
涵盖图书馆各楼层,具体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场所:各楼层存包柜顶部、各楼层开水间、无障碍卫生间等。
二、物品取走时间
请于2026年1月15日(周四)前,到图书馆相关区域取回个人物品。
三、逾期物品处理
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到馆取走个人滞留物品,请于2026年1月15日(周四)前与图书馆联系(0571-28877605),图书馆将代为保管至2026年3月13日(周五)。超期仍未取走的物品,图书馆不再代为保管,全部视为遗弃物处理。
图书馆
202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