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资助对象申请助学免费储物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24 9:03:10   |  浏览次数:11


为了更好地发挥长期储物柜助学功能,图书馆设置72格助学免费储物柜用于我校资助对象使用,目前还余部分储物柜可以申请。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物柜申请时间

本人填写《浙江工商大学图书馆资助对象助学免费储物柜申请表》(详见附件),于331日前(工作时间)将纸质版申请表报送至图书馆办公室(联系人:周老师,电话:28877625,图书馆585办公室),图书馆汇总名单后统一提交学生处审核。48日前完成审核,按申请人前期在馆时长排序确定使用者名单并公示,415日起使用储物柜。

二、储物柜申请要求

1.全体全日制在校学生资助对象均可参与本次储物柜申请,已获得助学免费储物柜的学生除外。

2.本次使用名单按照前期(202631日—2026331日)在馆学习时长排序确定。此后每月考核一次,使用者需满足每月在馆学习时长不少于75小时(由于出馆不刷卡,在馆学习时长均以座位预约系统学习时长为准)才可免除上月储物柜租金,并自动获得下月使用资格,如不满足,则需清空柜内个人物品,图书馆将在候选者登记者中按在馆时长排序替补。

3.使用者因个人原因退出了储物柜的使用,则视为自动放弃。图书馆将在候选者登记者中按在馆时长排序替补。 

三、储物柜分配确认流程

获得助学免费储物柜的同学,须本人携带学生证、校园卡或其他可证明学生身份的证件(如教务处手机端附有本人照片的个人信息页面),于202641513:30-16:00,在图书馆三楼中厅办理领取手续。未按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浙江工商大学图书馆资助对象助学免费储物柜申请表.xlsx


图书馆

202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