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试行教师研讨间移动端预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14 15:43:20   |  浏览次数:132

为了简化教师研讨间借用手续实现一次也不用跑服务图书馆引入了教师研讨间移动端预约系统,广大教职工只需登录“浙商大图书馆助手”微信公众号,即可完成教师研讨间借用申请手续流程附后)。为确保研讨间有效利用,现将预约系统的规则和具体操作流程通知如下:

一、图书馆教师研讨间使用规则

1. 教师研讨间由图书馆负责管理,借用人须向图书馆提出借用申请。 

2. 教师研讨间仅供教职工使用,主要用于科学研究,不用途。 

3. 开放时间:8:30—21:00(逢周六下午16:00关闭),逢国家法定假期、寒暑假和图书馆闭馆日关闭。

4. 教师研讨间每次借用时间为一个自然月,不可连续借用。预约成功后,请携带校园卡刷卡进入。若当月使用少于15天则暂停个月的申请资格。

5. 每月最后一天开放次月使用权预约。一人限约一间。若预约人数超过教师研讨间数,则按有效申请的时间先后,先到先得。

6. 预约审核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否则审核不予通过。

7.使用教师研讨间时,请遵守图书馆相关规定,严禁吸烟,不得饮食;爱护公物,不破坏、随意移动室内配置不随意张贴;不得使用私人携带电器(电脑、手机除外)。

8.借用人离开时,请注意关灯、关窗、关闭电源,整理干净室内环境。 

9.为保持图书馆安静的环境,教师研讨间不能用于辅导学生、讨论等活动。

10. 擅自借用后另作用者,将取消借用人当月使用资格,并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借用人的相应责任。

11.图书馆在开展清点资产、检查工作、清洁卫生等日常工作需进入教师研讨间时,请借用人积极给予配合。 

12. 请妥善保管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请随身携带,如有遗失概不负责

13. 借用期满后,图书管理人员将检查室内家具、设备,如有损坏,需按价赔偿。

14. 不遵守上述规定者,经规劝无效的,图书馆有权终止其使用。

二、其他说明

教师研讨间移动端预约系统试运行阶段,如遇问题,可在工作日(8:15—11:20,13:10—16:10)与图书馆联系(联系电话:28877628、28877605)

 

 

 附件:手机端预约说明


手机端预约说明.docx